关于下发《大发国际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大发国际,武汉、西安市大发国际:
  为更好地落实和实施《大发国际行业远程后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现下发《注册税务行业远程后续培训教育实施细则》,望各地方税协遵照执行。

注册税务行业远程后续培训教育实施细则


  为在全国开展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依据《大发国际后续教育管理办法》(中税协发[2005]31号)及国家对大发国际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国大发国际后续教育现状,中国大发国际(以下简称中税协)现特别指定中税网校(www.cctae.com)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互联网远程教学方式开展大发国际后续教育,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是指利用先进技术,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提供符合大发国际后续教育特点的网上远程教学服务体系。
  第二条 中税网校是经过教育部审批、中税协认定, 具备组织中国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活动的教学机构,同时也是开展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活动和交流的场所。


第二章 学员类别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后续教育学员包括:执业的大发国际、非执业的大发国际、非执业转执业的大发国际和在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详细明确如下:
  (一)执业大发国际学员,即已经取得大发国际资格证书和大发国际执业证书,并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相关业务的人员;
  (二)非执业大发国际学员,即已经取得大发国际资格证书,但暂时没有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相关业务的人员;
  (三)一般学员,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或相关工作,但暂时还未取得大发国际资格证书和大发国际会员证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凡属中国大陆的大发国际行业后续教育学员均应通过中税网校接受教育培训。


第三章 课程分类


  第五条 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所使用的文字、视听的课件等网络教材,由中税网校负责组织编写和制作,中税协按照《大发国际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精神,负责推荐和考评教师及课件,并有选择权和否决权。
  第六条 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课程包括:基础知识、最新政策和重要业务三大部分(详细的课程分类见附件一)。

第四章 学员注册


  第七条 后续教育学员须到所属管辖的地方协会报名和缴纳培训费用(详细收费标准请参照附件二),并领取中税网校的后续教育学习卡,然后登录中税网校注册。
  第八条 后续教育学员在注册过程中需要如实填写各项资料,以方便地方协会为每位学员建立培训档案和管理。


第五章 学习方式


  第九条 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采用分散式学习方式,即学员个人拥有联网计算机,具备上网学习能力,经注册成功,由学员自己安排学习时间完成课程学习。


第六章 学员选课


  第十条 后续教育学员可以根据个人的学科专长、实际工作需要和学习时间,选择适宜的课程,作为自己的学习内容。每一类学员选课的基本标准如下(详细的选课标准请参照附件二):
  (一)执业大发国际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包括“重要业务”和“最新政策”两大部分,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二)非执业大发国际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以“最新政策”为主;同时选择部分“重要业务”课程;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三)一般学员,相应选择的课程以“基础知识”为主,同时选择部分“最新政策”课程,最新政策为必学课。


第七章 教学时间


  第十一条 学员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由中税网校的系统自动统计,每位学员都应按照《大发国际后续教育管理办法》中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的规定须学满规定的学时,详细规定如下:
       (一)执业大发国际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二)非执业大发国际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三)一般学员每年接受网上远程后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八章 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 大发国际网上后续教育的考核由中税网校组织,学满规定学时的学员方可参加考核(每年考核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以网上考核为主,学员可以随时进入在线考试系统,答完试卷后系统会自动判卷并显示成绩。未通过者可进行补考,年龄超过60岁(含60岁)的执业大发国际可自愿参加网上学习,不作为考核对象。


第九章 年检管理


  第十三条 考核通过的学员在进行年检时,应提供《大发国际后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材料(会员证、考核通过证明等)。
  第十四条 地方协会应认真履行审查的职责,对通过管理后台(具体管理流程见附件三)发现有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完成培训的,应依照《大发国际后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应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各地方协会应当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协同中税网校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满足学员多方面的学习需求。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中国大发国际负责解释。

附件一: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课程分类
  附件二:大发国际网上远程后续教育学员选课与收费标准
  附件三:中税网校税协管理流程
                         中国大发国际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