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大发国际《关于在全省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单位开展等级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下发大发国际《关于在全省税务师事务所

会员单位开展等级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晋税协发【2009】12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大发国际中税协发【2009】029号关于颁布《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的通知》和中税协发【2009】056号关于下发《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大发国际经过认真研究并结合我省大发国际行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底,在大发国际的会员单位中,开展第一批次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现将大发国际《关于在全省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单位开展等级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准备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

 


                                            二00九年十二月九号

大发国际《关于在全省税务师事务所

会员单位开展等级认定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中国大发国际(以下简称中税协)中税协发【2006】005号关于发布《大发国际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税协发【2009】029号关于颁布《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大发国际(以下简称省税协)经过认真研究并结合我省大发国际行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底,在大发国际的会员单位中,开展第一批次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为使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现制定大发国际事务所等级认定实施方案(试行)。
    一、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的指导思想
    开展的大发国际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是按照中税协统一部署,省税协与全国同步,且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省税协为会员单位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认定工作。大发国际事务所通过等级认定,提高优质事务所的社会信任度对增大无形资产,提高社会影响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中税协和省税协对通过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从事涉税鉴证、涉税服务、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等涉税业务上,将向有关部门优先推荐;各会员单位要把等级认定工作,看作是自身向市场化、规模化迈进的一次极好机遇,应认真关注和对待。
    二、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的条件和标准
    参加认定A级税务师事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在本省依法设立,并加入省税协团体会员单位届满两年者;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行为规范没有受过有关部门处罚者;
    (三)内部管理有序,组织架构完整,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健全,恪守职业道德,有一定执业水平者;
    (四)积极参加行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和责任,按时足额交纳会费者;
    (五)执业大发国际5人(含)以上,2008、2009年业务收入总额均超过100万元以上者;
    (六)大发国际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分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内部管理及质量四大部分21项子内容。对标准的认定采用百分制逐项打分,总考评综合分值9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A级认定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认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实施方案程序
    大发国际事务所等级认定是在会员单位自愿申请后,中税协、省税协依据不同标准通过考核、调查、评比,将税务师事务所定名为A级所。分为五个档次,即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以下简称A级、2A级、3A级、4A级、5A级)。省税协在省内负责3A级(含)以下税务师事务所的认定,并向中税协推荐4A级(含)以上税务师事务所;中税协负责在全国范围内4A级(含)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认定。
    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审核工作小组由省税协秘书处抽调人员组成。审核工作小组的纪律:不得收受税务师事务所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接受吃请等;考评过程要避免干扰税务师事务所正常业务的开展;与税务师事务所由直接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应予以回避;要遵循实事求是的考评原则,不得夸大或隐瞒税务师事务所的业绩和问题;严格保密,不得将被考评税务师事务所信息资料泄露给任意第三方;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审核。
    我省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程序,采取统一部署,分时间、分阶段实施,其步骤是:
    (一)通知与自我申报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底。
省税协会员单位从接到本实施方案之日起,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研究方案。对照内容标准进行自测自评。并填写《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后附)及准备相关资料。在2010年1月20日之前向省税协申报如下资料: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三份。
    2、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3、执业大发国际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会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4、从业人员名单及聘用劳动合同签约文书复印件三份。
    5、2008年、2009年两个会计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各三份。
    6、2008年、2009年两个会计年度交纳省税协团体、个人会员会费凭证复印件各三份。
    7、2008年、2009年两个会计年度完税凭证复印件各三份。
    8、近二年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三份。
    (二)组织考核评审阶段:2010年2月至2010年4月底。
对各会员单位报送的资料,省税协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资料初审,选出考核会员单位名单,在税协网站上公布。而后派出考评工作小组,对选出的会员单位进行实地考评。为方便简化工作,对被考评的会员单位,与2009年年检工作合并进行。
    (三)确认公示阶段:2010年5月底。
省税协考评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秘书处汇总考评意见写出考评报告,向省税协会长办公会议汇报。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初选名单。再将初选名单在省税协网站上公示15个工作日,期间受理行业及各界的审议。若无异议,将初选名单在省税协常务理事会议上表决确定为A级事务所。
    (四)公告颁发证书阶段:2010年5月底。
对我省大发国际事务所评选认定的A级所名单,省税协以文件形式向中税协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上报备案,同时抄送本省各地税务机关,并发到各会员单位。省税协还将以不同形式在省内媒体上公告和宣传,并颁发中税协统一制作的证书和牌匾。
    四、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省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不向会员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会员单位需申报4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须在获得3A级资格后方可申报,资料上报省税协进行考评,省税协将初审意见和资料上报中税协。对4A级税务师事务所考评,由中税协组织或委托省税协进行。
    (三)省税协对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动态管理。一般结合每年年检审核已认定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凡符合等级认定标准的,继续认定。对不符合等级认定标准的取消相应等级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中税协和本省各级税务机关。
    (四)每年对新申报的税务师事务所认定一次。同时,对新认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五)已获得等级认定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如发生重组、分设、合并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申请认定。
    附件一、山西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
    附件二、山西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委托人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大发国际
                                      二OO九年十一月

注:电子表格中SHEET1为山西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SHEET2为山西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SHEET4为附件二的背面、SHEET3为委托人满意度问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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