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税协发[2015]02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会员年度工作检查及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中税协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大发国际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18号)、《关于开展会员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20号)、《关于做好201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21号)文件。现将此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大发国际2014年度会员年度检查和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时间
    检查年度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我省年度检查及等级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年检对象
    中国大发国际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执业会员及非执业会员)。
    三、年度检查工作内容
    (一)会员年检内容、年检报送材料、年检方式与程序、年检问题处理等均按照《中国大发国际会员年度检查办法(2013修订)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会员年检材料的填写及报送。
    1、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要按照会员年检内容,据实、详细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
    2、会员资料报送程序和时间安排。会员年检资料于2015年6月25日前,税务师事务所将年度检查资料装订后报省税协,邮寄或直接送达均可。
    四、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
    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方式与程序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21号)(参见附件)的规定执行,等级认定标准按照《大发国际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晋税协发〔2009〕12号)的规定执行。
    五、年检和等级认定工作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应首先做好自查工作,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报送的年检材料要分类装订,字迹清晰、格式规范、完整齐全。省税协将在税务师事务所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为了确保全省年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省税协年度检查工作安排,确定专人负责,做好自查工作,并按时报送年度检查有关资料。
    (三)201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继续秉承自愿申报的原则,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等级税务师事务所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本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申报工作。
    六、年度检查和等级认定工作结束后,省税协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告。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大发国际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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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开展会员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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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做好2015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5]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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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发国际
                                2015年6月16日